2022中国国际名酒博览会启幕 世界酒文化在四川宜宾“碰杯”******
中新网宜宾12月17日电 (吴平华 单鹏)“酒都宜宾 和美世界”2022中国国际名酒博览会(简称酒博会)17日在四川宜宾开幕。500余名国内外行业专家、知名酒类企业家等嘉宾汇聚一堂,为推动世界美酒走进中国、中国美酒飘香世界注入活力。
开幕式上,宜宾市主要负责人在致辞中表示,中国国际名酒博览会连续多年举办,活动规模、经济效益、品牌效应持续提升,为世界名酒荟萃一堂、各类酒企展示形象、酿酒文明竞展芳华提供了广阔舞台。
“面向未来,世界名酒唯有携手共进。世界名酒的共同价值取向,无疑就是追求‘和美至善’。”中国酒业协会理事长宋书玉说,当前,处于长周期发展中的世界酒业,即将迎来新一轮战略机遇,“和美大同”将成为世界酒业发展的战略新方向,譬如从生态角度看,“和美大同”就是要保护好酿酒自然生态与酿酒微生态,将环境、原料、酿造构建起协调的绿色生态关系。
主宾国奥地利国家馆开馆。 杨予頔 摄本届酒博会设展区5万余平方米,以“世界十大烈酒产区”为主线,以名优白酒为主要展品,有奥地利国家馆、中国名酒展示区、国际名酒展示区、四川名酒展示区、其他产区名酒展示区等。作为本届酒博会主宾国,奥地利国家馆17日上午举行开馆仪式,由奥地利组织的16家相关企业进行展览展示。
据了解,本届酒博会举办地宜宾,拥有4000多年酿酒史,是多粮浓香型白酒的发源地。白酒产业作为宜宾市传统优势产业和核心支柱产业,呈现出稳步发展的良好态势。2021年,宜宾市白酒总产量70.3万千升,占四川省19.3%,占全国9.8%;营业收入1634.8亿元,占四川省50.34%,占全国27.1%。2022年,宜宾预计全年白酒企业营业收入将突破1800亿元。(完)
文旅部:文化和旅游行业8项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即日起废止****** 中新网1月11日电 据文旅部网站消息,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11日发布关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“乙类乙管”做好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(以下简称通知)。通知指出,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,文化和旅游行业8项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同时废止。 通知要求,准确把握“乙类乙管”总体方案精神。3年来,文化和旅游行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决策部署,因时因势优化调整行业疫情防控政策,统筹疫情防控和行业恢复发展取得积极成果。 当前,随着病毒变异、疫情变化、疫苗接种普及和防控经验积累,我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新阶段,面临新形势新任务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坚持人民至上、生命至上,坚持科学防治、精准施策,坚持常态化防控和疫情严重期间应急处置相结合,平稳有序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“乙类乙管”后的防控政策,统筹疫情防控和行业发展。 通知明确,认真落实“乙类乙管”总体方案要求。新冠病毒感染实施“乙类乙管”后,工作重心从“防感染”转到“保健康、防重症”,从风险地区和人员管控转到健康服务与管理。实施“乙类乙管”,不是放开不管,而是强调更加科学、精准、高效做好疫情防控,更好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。 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,制定实施“乙类乙管”后行业疫情防控措施和疫情严重时的防控措施,确保各项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到位,保障文化和旅游活动正常开展,人员有序流动。要指导公共文化单位、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做好场所、活动的常态化疫情防控,科学佩戴口罩,做好清洁消毒和通风换气,降低病毒传播风险。疫情严重期间,可适时依法采取临时性的防控措施,及时应对、果断干预、科学处置。 通知指出,扎实做好宣传引导和人员健康管理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优化调整政策的解读,引导全行业客观认识我国防控政策措施优化调整的科学性和必要性,筑牢群防群控基础。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网站、微信、客户端等互联网平台的作用,全方位、多渠道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知识宣传引导。 强调“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”,引导工作人员、参与文化和旅游活动人员自觉遵守防疫有关规定,坚持勤洗手、戴口罩等良好卫生习惯。开展工作人员培训,提高疫情防控意识和服务水平。提醒参与文化和旅游活动人员关注自身健康状况,做好个人防护。 通知称,切实加强组织领导。各地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,组织落实好“乙类乙管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,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。要加强对公共文化单位、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的指导,明确工作目标,细化工作要求。要开展督导检查,及时发现问题并督促整改,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。公共文化单位、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要认真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,执行实施“乙类乙管”后行业疫情防控措施,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。 通知还表示,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,文化和旅游行业8项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同时废止。 附:文化和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废止目录 一、旅行社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(第六版) 二、娱乐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(第六版) 三、剧院等演出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(第七版) 四、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(第六版) 五、剧本娱乐经营场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(第三版) 六、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措施指南(2022年12月修订版) 七、公共图书馆、文化馆(站)疫情防控措施指南(2022年12月版) 八、社会艺术水平考级现场考级活动疫情防控措施指南(2022年11月修订版) 中国网客户端 国家重点新闻网站,9语种权威发布 |